组织部门要在加强作风建设中“挑大梁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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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部门要在加强作风建设中“挑大梁”

2024-04-16 11:09| 来源: 网络整理| 查看: 265

当前,加强作风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、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举措,正在从中央到地方到基层广泛而又深入开展起来。组织部门是党的重要职能部门,理所当然要把加强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,贯彻到组织工作的各个方面,切实抓紧抓好、抓出成效。

要以好的思想来锤炼好的作风。思想是本质,作风是表现。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,是作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。组织部门要始终把思想教育放在突出位置,把干部作风建设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,通过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教育、宗旨教育、法纪教育、道德教育,引导领导干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。要结合即将开展的以“为民、清廉、务实”为主题的群众路线教育,发挥职能部门作用,进一步教育领导干部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,多做顺应民意、化解民忧、为民谋利的实事好事,努力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实践中,锤炼出勤政爱民、艰苦奋斗、规范高效、清正廉洁的好作风。

要以好的导向来树立好的作风。用人导向是方向、是标杆、是旗帜。选什么样的人、不选什么样的人,关乎人心向背、影响社会风气、关系事业发展。组织部门在用人问题上,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突出重德才、重实绩、重公认、重基层的导向,少看资历多看潜力,少看现象多看本质,少看唱功多看做功,做到以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,以好的品行选品行好的人,真正把思想作风坚定、学习作风勤奋、工作作风扎实、领导作风民主、生活作风清廉的干部选拔上来,充分激发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要敢于同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坚决战斗,使作风飘浮、不干实事、弄虚作假的干部受到批评和惩戒,旗帜鲜明地鼓励党员干部埋头苦干、求真务实,推动各项事业不断发展。

要以好的制度来培育好的作风。加强作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,不能一劳永逸,也不能一蹴而就,需要建立和完善监督、考评和激励制度,打好改进作风的“持久战”。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更加科学的考核机制,把改进作风的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之中,不仅注重经济指标,而且注重民生指标。要健全督查考核机制,通过不定期采取随机抽查、明查暗访、跟踪检查等形式,加强作风建设的督促检查,及时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。要研究制定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具体办法,加大行政问责的力度,扩大问责广度,拓展问责深度,对那些能力弱、作风差、群众公认度低的领导干部坚决予以调整,情节严重的采取责令辞职或免职等组织处理措施。

作风正人心齐,风气好事业兴。组织部门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组织者、实施者和推动者,承担着重要职责,肩负着重要使命。各级组织部门在当好领头羊、做好排头兵的基础上,要勇于担当、敢于负责、挑好大梁,以更强烈的责任意识、更过硬的工作作风、更有效的工作举措,为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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